以下人群通常不適合進行肺功能檢查:
1、急性疾病發作期患者
處于哮喘急性發作期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、急性肺炎、急性心肌梗死、急性腦血管意外等疾病發作期的患者,身體狀況不穩定,進行肺功能檢查可能會加重病情,甚至危及生命。
2、嚴重心肺功能障礙者
嚴重的心力衰竭患者,心臟功能嚴重受損,無法承受肺功能檢查時的用力呼吸動作,可能會誘發急性肺水腫等嚴重并發癥。
嚴重的呼吸衰竭患者,本身已經存在嚴重的氣體交換障礙,肺功能檢查可能會進一步加重呼吸困難,導致病情惡化。
3、胸腹部手術恢復期患者
近期(一般指術后 3 個月內)進行過胸腹部手術的患者,手術創口尚未完全愈合,用力呼吸可能會導致創口疼痛、裂開,影響傷口愈合,甚至引發感染等并發癥。
4、身體虛弱無法配合者
如嚴重的神經系統疾病導致肢體無力、肌肉萎縮,或者年老體弱、身體極度虛弱的患者,無法按照要求完成肺功能檢查中的用力呼氣、吸氣等動作,檢查結果不準確,也可能因檢查過程中的體力消耗而加重身體不適。
5、存在認知障礙或精神疾病者
患有嚴重的認知障礙,如老年癡呆癥患者,無法理解檢查的要求和配合動作,難以完成肺功能檢查。
精神疾病發作期患者,如精神分裂癥、躁狂癥等,可能無法配合檢查,甚至可能在檢查過程中出現沖動行為,影響檢查的正常進行和自身安全。
6、其他特殊情況者
氣胸、巨大肺大泡等患者,進行肺功能檢查時用力呼吸可能會導致氣胸加重或肺大泡破裂,引發嚴重后果。
有肋骨骨折未愈合者,檢查中的呼吸動作可能會加重疼痛,影響骨折愈合,甚至可能導致骨折移位。
孕婦需根據具體情況權衡利弊,一般情況下,如無特殊必要,盡量避免在孕期進行肺功能檢查,因為檢查過程中的用力呼吸可能會對胎兒產生一定影響。
如果存在以上情況,醫生會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和身體狀況綜合評估,決定是否適合進行肺功能檢查,或選擇其他替代檢查方法來評估患者的呼吸功能。